江西康之源医药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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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在地区:江西/南昌
主营行业:中药产品、西药产品、OTC
品牌名称:
型号规格:每袋重10g(相当于总药材10g)
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Z42021564
产品标签:消炎退热颗粒
产品卖点:新产品
销售渠道:药店连锁
执行标准 | 颗粒 |
产品类别 | 中药产品 |
产品规格 | 每袋重10g(相当于总药材10g) |
卫生许可证 | |
成份 | 本品消炎退热颗粒。 |
性状 | |
功能主治 | 本品清热解毒,凉血消肿。用于外感热病、热毒壅盛症,症见发热头痛、口干口渴、咽喉肿痛;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,亦用于疮疖肿痛。 |
不良反应 | 尚不明确。 |
注意事项 | 1.忌烟、酒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2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。3.风寒感冒者不适用,其表现为恶寒重,发热轻,无汗,头痛,鼻塞,流清涕,喉痒咳嗽。4.高血压、心脏病、肝病、糖尿病、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5.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,或症状加重,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、心悸等应立即停药,并去医院就诊。6.小儿、年老体弱者、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7.脾胃虚寒,症见腹痛、喜暖、泄泻者慎用。8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9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10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11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12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|
禁忌 | 尚不明确。 |
贮藏 | 密封,干燥处保存。 |
保质期 | 24个月 |
备注 |